加拿大个人所得税新动态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2000年预算法案中涉及个人所得税的内容有:  全面恢复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指数化,以免纳税人因通胀因素而增加税负;  降低中等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五年内从现在的26%降至23%,2000年7月1日起先降至24%;  对个人所得税的中档税率,适用的最低所得额从2.95万加元提高至3.5万加元;高档税率适用的最低所得额从5.9万加元提高至7万元。此项措施使每一有关纳税人至少可获减税8000加元;  逐步废止对所得税征收附加5%的规定。2000年7月1日起,先对年所得额不足85000加元的纳税人免征附加,2004年全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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