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浅谈信息不对称理论对纳税评估的指导意义来源:江苏国家税务局作者:周向阳日期:2007-11-26字号[ 大 中 小 ]   纳税评估是对税收征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中期管理环节,是解决税收信息不对称问题的重要手段。  一、当前税收征管信息不对称的根源  所谓税收征管信息不对称,就是指税务机关掌握的经济税源信息和纳税人自身所掌握的经济税源信息存在差异。从质上说,后者掌握的信息要比前者真实;从量上讲,后者掌握的数额要比前者大。这一真一假,一大一小之间存在着不对称。受利益的驱使,纳税人绝不可能将自己所掌握的税源信息向税务机关和盘托出,税务机关也难以完全掌握真正的经济税源。  税收信息不对称问题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但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税收信息不对称问题尤为突出:  一是我国纳税主体的多样性。与改革开放以前相比,目前我国的纳税主体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原来单一的国有、集体性质的纳税主体变成了各种不同经济性质并存的纳税主体,其数量和门类都今非昔比。随着纳税主体多元化的进展,尤其是中外合资、私营、股份制、个体性质的蚋税主体的迅猛增加,其隐匿税源信息的手段也不断发生变化。在这个过程中,尽管我国的税务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征管力量不断加强,但仍然和迅猛发展的纳税主体的变化不相适应。税务机关搜集、掌握经济税源信息的能力落后于经济的发展形势。  二是税收外部条件所限。现实的社会环境条件使我们无法做到详实地掌握所有经济税源信息。比如,现实中存在的企业在银行多头开户,大量的现金交易,以及商业零售企业销售不开票等,都使税务机关既无法真正了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并据以核定税基的大小,更无法掌握大量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以致于税务机关在确定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时,不得不迁就纳税人,很大程度上依据纳税人自己提供的扭曲了的税源信息来确定。要解决经济税源信息不对称问题,单靠税务机关单方的积极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依靠包括工商、银行、司法和社会各界共同组成的协税护税网络来实现。目前,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做到了这一点。由于种种客观原因,我国的协税护税网络非常脆弱,运转无力,对解决经济税源信息不对称问题所起的作用并不很大。  三是税务机关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部分税务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片面地认为纳税申报是纳税人的义务,税务机关不应提供“保姆”式服务,只需要强化稽查的打击作用,日常的管理型检查也可以代替纳税申报审核工作等。  正是由于零申报、负申报、低申报、不申报等严重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存在,纳税评估才应运而生。  二、纳税评估有利于减少税收征管信息不对称问题  纳税评估是纳税申报和税务稽查的中间环节,是数据集中后的征管信息深层次应用的充分体现。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申报资料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合法性,并结合日常掌握的各种税收征管资料,运用一定的分析方法,对一定时期内纳税人纳税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综合评定,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纳税人纳税行为中的错误和异常情况,提出日常监控管理目标和征管措施,使整个税收征管工作流程成为更加牢固的链条。具体表现为:  1、纳税评估的对象选定。纳税评估的评税对象是纳税人,评税客体是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纳税申报情况。一般认为,纳税人纳税申报异常有两种情况:一是出现零、负申报。若纳税人连续出现零申报或负申报,则必须纳入纳税评估对象。在增值税的纳税评估中,零申报户是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项税额合计和进项税额合计均为零,或应纳税额为零的纳税人。负申报户是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大于零的纳税人。二是纳税人申报的各项涉税经济指标异常于同类纳税人的警诫参考值。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信息系统的设定,在增值税的纳税评估中可以通过税负测算方法、销售收入分析方法以及应纳税额变动与销售变动配比分析方法来确定超过警戒值的评税对象。  2、评估资料的审核分析。审核分析主要是对纳税评估资料进行审核和分析,从中发现涉税疑点和问题。以增值税为例,纳税评估资料审核分析包括的内容有:增值税申报资料的对照审核、专用发票的逻辑分析、应纳增值税分析、进项税额分析、应纳增值税变动率分析、存货变动率分析、往来款项指标的分析以及运输费用/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变动率分析等。  通过上述评估对象的选择以及零散、片面、众多评估资料的审核分析,税务机关能够透过错综复杂的表面现象,比较真实地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及纳税动态,初步判断纳税人提供信息的真伪,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纳税信息失真的问题。  三、提高纳税评估质量必须处理好评估信息的不对称问题  评估信息的不对称问题在税收评估的设计、制定、执行和反馈各个阶段都存在。即使经过充分调查分析,并且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评估还可能存在着不完善性。税收征管的大量案例说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是广泛存在的。因此,在实践的意义上,评估设计很难摆脱现有的信息局限,况且评估信息不对称是长期存在的。具体表现为两点:一是逆向选择。二是道德风险。逆向选择通常是指在信息不对称的状态下,被评估方掌握关键信息并且利用评估方缺乏信息的特点而使对方不利,从而使税收评估过程偏离评估方的愿望。道德风险是指:由于偷税是纳税人的私有信息,只要不被发现,纳税人就有不履行义务偷逃税款的可能。  为了有效地遏制上述现象,我们必须把税收评估的范围、方法和思路加以扩展和延伸,将纳税评估覆盖面扩大到直接对纳税人实际生产能力、生产规模、销售及进料进货规模、原材料供应、仓库货物进出、产成品及在产品等项内容。通过对纳税人生产销售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形成更加科学严密的税收评估体系。特别是对大中型企业,必须依靠大规模计算机网络、信息数据库及先进的税收评估软件等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实现税收评估质量的飞跃。  作者单位:如皋市国家税务局搬经管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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