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战略[2011—2020年]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5-02-15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四川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战略(2011—2020年)2012年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战略(2011—2020年)2012年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战略(2011—2020年)的通知》(川办函[2011]291号)确定的目标任务,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进一步抓好我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特制定本年度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发展特色产业、保护特色产品、助推地方经济增长为宗旨,大力推进我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力争全年新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8个以上、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标保护获批成功,地标法制建设形成雏形,对外交流合作取得实质成效,深入推进国家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试点工作,打造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业集群,扎实开展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我省特色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深入开展传统特色产品普查,了解资源状况、数量、类型、分布、特征等基本情况,组织动员有特色和传承的产品积极申报和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力争到年底我省获批国家保护产品累计达到142个。(责任单位:省质监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工商局、农业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认真抓好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相关工作。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力争年内获批成功。推动出台《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具体工作意见,指导宜宾、泸州、成都等地扎实开展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标保护工作。(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三)加强对获批产品的监督管理和保护。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保护法制建设,抓紧制定《四川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管理细则》、《四川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启动《四川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条例》前期工作。严格执行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标准或技术规范,指导产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检测体系。(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工商局、农业厅、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知识产权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大力推进示范区建设。加大技术、政策等指导力度,为蒲江、双流、郫县获准筹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县)建设单位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地理标志园区建设和省级地理标志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大力培育从事特色产品生产经营的合作组织、行业协会、技术推广站等。(责任单位:省质监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工商局、农业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交流合作。深入推动我省特色产品走出四川、走出国门、走向世界,让更多的四川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得到国内外市场、消费者的认知和认可,大力推进地理标志产品的交流合作。积极推动我省地理标志产品的国际互认工作,争取四川地理标志产品进入中欧互认产品。积极推荐我省地理标志产品参加各种国际展览和外事交流活动,力争我省有新的地标产品单位成为国际地理标志网络组织会员和国际地标组织中国区会员。(责任单位:省质监局、商务厅、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工商局、农业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假冒地理标志产品违法行为,监督各类侵权行为,规范专用标志使用,开展对已获批地理标志产品使用专用标志的检查清理工作,维护地理标志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省质监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工商局、农业厅、省知识产权局、公安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七)筹建四川省地理标志保护民间协会。积极做好相关筹备工作,充分发挥协会在地标产品推广和对外交流中的桥梁作用。(责任单位:省质监局、民政厅)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申请建立四川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研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责任单位:省质监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地理标志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落实机构和人员,切实抓好地标保护工作。定期举办地理标志知识专题培训班,培养一批熟悉地理标志制度、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准备、标准制定、专用标志使用、监督管理的人才。不定期为有关产品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等举办地理标志基础知识讲座,普及地理标志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地理标志意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梯队。(责任单位:省质监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工商局、农业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落实支持政策。进一步抓好有关支持政策落实工作,积极支持企业申请国家地理标志,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投入力度,将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经费和打假治劣举报奖励经费等纳入部门综合预算予以保障。(责任单位: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检验检疫局、省工商局、农业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宣传。以典型示范、重点带动、表彰先进等方式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通过典型宣传发挥典型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关注的浓厚氛围和有利于地理标志产品经营者发展的良好环境。(省政府新闻办、省质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2017-02-03
-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5-02-15
-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家政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5-02-15
-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5-02-15
-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2010年燃煤机组扣减脱硫电费的通知 2015-02-15
-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专家型管理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5-02-15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5-02-15
-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02-15
-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为全体会计师事务所配置电子邮箱的通知 2015-02-15
-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成都市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2015-02-15
-
关于建立全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简报的通知 2015-02-15
-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手工过渡屠宰场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 2015-02-15
-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调整典当行变更换证工作流程的通知 2015-02-15
-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维护行业正常竞争秩序打击压价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知 2015-02-15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建筑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5-02-15
-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2015-02-15
-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的通知 2015-02-15
-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四川注册会计师>特约撰稿人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5-02-15
-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河南省2012年度会计科研课题公开招标的通知 2015-02-15
-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河源市光伏并网发电综合农业应用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2015-02-15
-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特约撰稿人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5-02-15
-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广东粤电华南理工大学光伏发电项目等上网电价的通知 2015-02-15
-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国电电力东源蝉子顶风电场上网电价的批复 2015-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