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如何缴企业所得税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李剑文日期:2012-08-31字号[ 大 中 小 ] A公司新建一条生产线,在试运行期间生产出产品2吨,该产品成本200000元,销售后取得不含税价款240000元。试营业期间还没有正式生产,这部分试运行取得的收入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呢?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在建工程试运行生产产品的收入既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又不属于免税收入,应该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相应的成本也应允许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第三条规定,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所以,在建工程试生产产品的收入和成本当然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为此,该公司试生产的产品实现销售时,应确认收入240000元、成本200000元,即当期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000元(240000-200000)。在建工程账面价值比计税基础少40000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未来期间可能取得用来抵扣该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则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40000×25%=10000(元),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后计提折旧时,则相应调减应税所得额,同时转回以前期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7}*]> 国标税控机购置费可税前列支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厂区建绿化工程可按固定资产入账吗?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7}*]> 为一机多票系统购置设备如何涉税帐务处理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原创> 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帐务处理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筹建期间的开办费如何税前列支?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