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对经济制度的有关问题还不了解,那就赶紧来看看高顿小编整理的法学考研宪法学考点“经济制度”的具体信息吧!
法学考研宪法学考点经济制度
  《宪法》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中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集体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属于集体所有。”
  《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宪法》第7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家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以及“三资经济”。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分配原则上要注意:《宪法》第6条规定:“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本文内容整理于网络,仅供参考。
  关于法学考研宪法学高频考点“经济制度”的内容,小编就给大家简单介绍到这里了。如果还有其他考研考试相关内容想要了解的,就请登录高顿考研频道看看吧。
  小编为2024考研的小伙伴们准备了有关法学考研的学习资料,点击下方蓝色图片即可领取哦~
法学考研资料领取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