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实施以来,四川省彭州市地税局针对辖区内资源税企业户数较多的特点,强化开展税收宣传和申报指导,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据了解,该局“一对一”指导纳税人准确理解新修订的资源税申报表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应纳税额、税收减免、逻辑关系,确保纳税人税费收入数据真实准确,在有效提升征管质量的同时,充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资源税改革是送给企业的一个大礼包。”四川亚东水泥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高兴地说。该公司的生产原料主要为石灰石、砂石、黏土,今年9月申报缴纳资源税73.33万元,与7月相比下降了127.08万元,降幅达63.41%。其中,9月申报缴纳石灰石资源税61.18万元,与7月相比下降130.86万元,降幅达68.14%。石灰石资源税原来从量计征以2元/吨征收,现以销售额的6%征收,折算为从量计征仅为0.75元/吨,每吨下降了1.25元,税负降低效应明显。
据该局负责人介绍,截至9月15日,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第二个申报期结束,纳税人对资源税改革反响热烈,新的资源税申报流程清晰易懂、操作简便,9月纳税人申报缴纳资源税166.62万元,与今年7月同期相比下降了122.46万元,降幅为42.36%,有力地减轻了企业负担,助推了企业发展。
本文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陈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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