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7月1日起,天津市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实行从价计征,清理收费基金运行平稳。数据显示,第三季度天津资源行业总体减负245万元,同比下降5%。值得关注的是,天津资源储备占全国储量和开采量较大的海盐生产和地热开发资源税负呈现“一降一升”,其背后反映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效应。
海盐生产资源税下降46%
国家推行资源税改革,旨在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让税收征收更加符合市场规律,同时兼顾保护资源集约利用。天津市地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王俊玲介绍,从资源税改革总体效果上看,纳税人税负普遍下降。改革3个月,天津共有270户纳税人申报缴纳改革税目资源税4593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其中,本市资源储备量*5的海盐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后,由之前的按销量定额征税,改为按销售额定率征收方式。受全球海盐市场价格走低影响,天津第三季度征收海盐资源税260万元,同比下降45.6%,符合从价计征市场预期。
天津长芦盐场是我国海盐产量*5盐场,主要分布在塘沽海岸和河北省渤海沿岸,共有盐田230多万亩,年产海盐300多万吨,产量占全国海盐总产量的1/4。长芦汉沽盐场是我国海盐生产龙头企业,2015年企业缴纳资源税852.5万元,2016年上半年缴纳资源税511.8万元,而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后的3个月,企业销售海盐7.8万吨,缴纳资源税74.6万元,税负下降53.7%。
地热开采资源税上升16%
天津蕴藏丰富地热资源,分布面积达8700平方公里,约占全市总面积的80%。近年来,天津地热开发利用形成以建筑采暖为主体,集温泉理疗、旅游度假、农业种植、水产养殖和洗涤印染等多领域地热利用格局。目前,天津地热供暖面积达到2500多万平方米,占全国地热供暖总面积的25%,地热供暖面积位居全国首位。
然而,地热总量大并不意味可以无节制开采。今年天津发布了《天津市地热资源管理实施办法》,首次引入安全利用的概念,把地表水热储回灌政策制度化,开发利用重视资源保护,保证地热资源可持续利用。地热水资源税为两档从量定额计征,分别是公共生产生活地热(供暖、生活和农业种植养殖)每立方米2元,特殊用途地热(洗浴、娱乐、温泉旅游和工业生产)每立方米6元,采取地热水回灌利用方式的,按回灌量30%征收,其余70%免税。改革运行3个月,天津征收地热资源税380万元,同比上升16%左右。地热申报开采量211万立方米,同比下降17%;回灌量51万立方米,回灌率24.1%,同比上升3.6个百分点,税收调控传导生效。目前,天津企业都在升级改造地热水循环技术,使用地热水尾水回灌,节约地热资源,享受税收优惠。
新政激励企业技术升级
天津市地税局借力助推资源型企业改造升级。一方面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对销售使用苦卤生产的海盐给予免征,对适用尾水回灌开采的地热给予减征70%。先后为48户纳税人办理减免税备案登记,为19户纳税人办理减免税共计68万元。天津地热资源税税率设置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采取尾水回灌开采的企业税率低至每立方米0.6元,没有引起地热水二级市场价格波动。
另一方面做好纳税服务。最初,天津一些企业对税改事项熟悉程度不高,地税机关通过对比分析,帮助企业化解风险。长芦汉沽盐场改革首月税负上升64.2%,地税机关判断是企业老的工艺无法确定原盐计税价格,并调整了计税价格,次月税负下降48.7%,之后企业改进生产工艺,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市场竞争优势。天津宝洁公司今年10月入库地热资源税明显高于同类企业,原因是企业错误将地热表全部读数进行了申报,税务机关退还了其多缴的税款,企业把退还的资金投入地热水回灌改造上,扩大地热水循环利用率。
本文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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