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5项常见支出,不需要发票就可以税前扣除!
一、支出1:工资薪金支出
提醒:企业平时支付职工的工资不需要发票。
附件:
完成个税申报的工资表、工资分配方案、考勤记录、付款证明等证实合理性的工资支出凭证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原始依据。
二、支出2:现金性福利支出
提醒:企业过节发放职工的现金性福利不需要发票。
附件:
过节费发放明细表、付款证明等福利支出凭证可以作为按照税法标准税前扣除的原始依据。
三、支出3:支付个人500元以下零星支出
提醒:支付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支出不到500元的不需要发票。
附件:
只需收据,但是需要注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就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原始依据。
四、支出4:支付差旅津贴
提醒:支付因公出差人员的差旅补助不需要发票。
附件:
差旅费报销单,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凭真实、合法的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差旅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企业差旅费补助标准可以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或经企业董事会决议自定标准。
五、支出5:支付员工误餐补助
提醒:支付员工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需要发票。
附件:
误餐补助发放明细表、付款证明、相应的签领单等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
六、误区
好多会计经常在会计账务处理上存在企业间无偿借款的分录,而且都是无偿借款,会计误认为:无偿借款就没有任何税!
借:其他应收款-甲公司100万元
贷:银行存款100万元
以上是错误的观点!
企业间资金借款“无偿”并非“无税”,还不如“有偿”!
解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因此:
无偿借款,也要视同销售贷款服务,从借款之日按照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并计算缴纳增值税。
建议:
提醒大家,以后企业间借款的时候建议有偿借款,签订借款合同或者协议。
合同中约定利率,并把收取利息的时日约定的期限长一些,因为不论是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利息收入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确认。
因此,约定的付息日之前,没有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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