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16年5月营改增全面完成后,增值税在我国税种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已成为我国的第一大税种。增值税为《税法》非常重要的章节,既可单独出题也常与其他税种混合出题,近三年平均分值在15分以上。
近些年的税法修改与调整每次都会涉及到增值税,又使得增值税更加受到每个企业的关注,其税收筹划的技巧甚至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利益。
为了更好的帮助广大CPA考生和会计人员科学的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本文将重点讲解增值税筹划的相关技巧,一起往下看。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身份选择
(1)适用范围: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以及可以转回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
(2)政策规定:2019年12月31日前,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以转回小规模纳税人,转回小规模纳税人后再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则不可再次转回小规模纳税人
(3)决策点:
①月销售额是否超过10万或季度销售额是否超过30万;
②所在行业是否容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具体讲解:
①根据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但一般纳税人不享受此优惠。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月度或季度销售额达不到该标准,则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②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在于一般纳税人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同时使用适用税率计税。由于不同行业经营特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难易程度也不同。
商业、工业等行业较容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餐饮业、建筑业等较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就要求不同企业根据所在行业特点进行决定,能够取得充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时,建议采用一般纳税人,否则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同一个事项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还是简易计税方法
(1)适用范围:
一般纳税人企业
(2)政策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了部分事项既可以选择简易计税,也可以选择一般计税
(3)决策点:
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例:A公司(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自行建造房屋1栋,建造成本220万元,2018年7月将该栋房屋出售,售价600万元。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1)若选择简易计税,增值税为600*5%=30万元
(2)若建造成本220万元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为37.4万元(假设建造成本全部适用17%的税率),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为600*10%-37.4=22.6万元
兼营行为务必要分开核算
(1)适用范围:
所有企业
 
(2)政策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3)注意事项:
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务必要分开核算
例:B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销售罐头200万元,销售水果100万元,提供咨询服务30万元,全部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1)若分别核算三项业务销售额,则增值税为200*13%+100*9%+30*6%=36.8万元
(2)若三项业务核算不清,则全部采用13%税率计税,增值税为330*13%=42.9万元
选择对企业有利的结算方式,延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节约增值税
(1)适用范围:
所有企业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要尽量与销项税额时间同步
(1)适用范围:
一般纳税人
政策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抵扣时间为发票开具之日起360天,这就为广大企业进项税额抵扣时间的选择大大提供了空间
(2)应用方法:
①不要接近360天才记得去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根据销项税额同步进行;
②产生销项税额时,要留意是否取得或将要取得足够的进项税额,以便选择最佳的发票开具时间
例:C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2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为100万元。该企业2019年5月发生销售额800万元,销项税额104万元,6月发生销售额800万元,销项税额104万元。
若进项税额100万元在5月份认证抵扣,则5月只需要缴纳增值税4万元,6月缴纳增值税104万元,合计108万元;若进项税额在6月份认证抵扣,则5月份需缴纳增值税104万元,6月份缴纳4万元,合计仍为108万元。
请注意!!这两个108万元对于企业资金占用大为不同,采用第二种方式抵扣增值税,相当于企业多付一个月100万元对应的利息。
因此,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要尽量与销项税额同步,需要时刻关注资金的时间价值。
核心思想总结
①充分利用资金时间价值延迟纳税
②身份与计税方法选择直接降低应纳税额
③兼营行为要分开核算,避免不必要的多交税款
本文由注册会计师原创发布,作者:注会菌,一名手握初级+中级+CPA的老司机,常年任职国内某知名事务所,现任注册会计师签约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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