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离职率真的不用我多说了吧?
很多人在一个公司待久了
总想换个新环境
换个新岗位去多学习学习
或...
有些人有被辞退的经历
很多人在辞职/被辞职时都有一个疑惑
用人单位该不该付补偿金?
补偿金需要缴纳个税吗?
话不多说
小编给大家讲一讲
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有何区别?
劳动合同解除:
是指公司或员工在劳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提出的,通过自己的意思表示结束劳动关系的情形。
1.无论公司或员工都有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员工辞职也是可以称之为劳动合同解除的;
2.时间点,即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提出。
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到期时结束劳动关系,则称之为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是基于某个特定法律的事实,导致劳动关系结束,比如劳动合同到期,员工退休,公司解散等。
在合法范围的七种情形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该如何支付补偿金呢?
Q:小编,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了三年,如果因为某些因素解除了劳动合同,我公司应该如何支付补偿金呢?
A: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那么该如何支付补偿金?
Q:小编,我现在的公司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公司应该如何给我支付补偿金?
A: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到这里你们肯定有了新的疑惑,用人单位支付了补偿金,需不需要缴纳个税?来来来,往下看↓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款规定: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执行时间:2019年1月1日起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免税收入额-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意:“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是指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时,单位按政策规定一次性补缴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趸交社保费而实际缴纳到税务机关、劳动社保障部门或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的部分,并不是单位平时按月为员工正常缴纳的三费一金。适用税率是指综合所得年度税率。
举个例子
Q:小编,我今年1月1日后公司跟我解除了劳动合同,取得了离职补偿50万元,我该交多少个税呢?
A:(假设他在该单位工作年限数均为5年,2017、2018年当地的月平均工资均为7132元)。
根据上述公式我们计算出:
免税收入:7132*12*3=256752
应纳税所得额:
500000-256752=243248
应缴个人所得税:
243248*20%-16920=31,729.6
本文来源:北京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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