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金融危机使《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以下简称IFRS9)的制修订工作备受全球瞩目。作为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取得实质性趋同的国家,自2009年4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提出按三阶段(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减值和套期)修订该准则以来,我们密切跟踪其进展,积极反馈中方意见,同时启动了中国相关准则的修订工作。近期,我们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就IASB*7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及其影响进行了深入研讨,为我国金融工具等相关准则的制修订奠定坚实基础。

一、坚持“请进来议”,了解准则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2013年2月1日,我们邀请普华永道、安永华明、德勤华永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部分技术人员到财政部,就近期金融工具准则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座谈。

本次座谈会主要讨论的议题有:“同业代付”业务的判定标准和生效日期衔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问题、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IFRS 9下我国金融机构贷款的分类、特殊结构性存款中衍生工具部分的计量和确认、永续债等创新资本工具的会计处理等问题。由于会议议题在会前已发给参会人员,大家准备的很充分,讨论效果很好。

类似会议在以往我们已经组织多次,到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一种正常机制。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期半天到一天,参会人员根据讨论议题确定。会议议题在前后两次会议之间通过征询等方式确定,会前发给参会代表认真研究,座谈会上可各抒己见,充分展开讨论。讨论内容形成会议纪要。

实践证明,以往类似会议中讨论的很多问题已经体现在准则解释或讲解之中。这种“请进来议”的机制对于我们全面了解会计准则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直接听取实务界的意见和建议、推进会计准则更好的指导实务工作大有裨益。

二、坚持“走出去看”,调研金融机构准则执行情况

2月4日至6日,我们会同银监会财会部前往杭州、上海两地,对杭州银行、浙商银行、杭州联合银行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5家商业银行进行了专题调研。本次调研的5家商业银行涵盖了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其中上市银行2家。5家银行均已在2009年之前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其中交通银行和浦发银行两家上市银行自2012年起已经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

本次调研的主要内容是金融资产“三分类”对商业银行的影响、银行执行多项贷款拨备规定的情况、银行表外业务会计处理情况、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执行情况等。从调研中了解到:

(1)IASB征求意见稿中的“三分类”方法对现有资产分类总体影响不大,但是各银行也从不同方面对“三分类”法及其可能的影响提出了疑虑,如对以成本法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分类、贴现和转贴现业务的分类、人民币贷款的分类以及新标准分类可能的操作性问题提出了意见。

(2)各银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计算出来的贷款拨备较难支持监管要求的标准,迫使银行在实际工作中要通过手工操作硬性调整达到监管要求。希望银监会和财政部充分沟通讨论,尽可能达成一致意见,以便银行有统一的标准可遵循。

(3)已实施通用分类标准的银行对于下一步实施工作比较支持,但对于“嵌入式”报送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困难,需要一定的过渡时间。

(4)银行基本上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对表外业务进行核算和披露,但由于相关准则过于原则,使银行在实务中对表外业务的处理不尽一致,同时相关监管要求和会计准则存在的差异对银行实务操作带来一定困难。

除此之外,5家银行分别就近期银行业反映的一些热点问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如同业代付等业务、金融资产国别风险准备金的计提和可供出售的权益性投资的减值客观证据等。

类似的调查研究以往我们已经开展多次,到目前为止已经逐步制度化和常规化,调研的计划性越来越强,形式也多种多样。通过“走出去看”的调查研究,拉近了准则制定者与实务界的距离,直接听取了一线工作者对相关会计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掌握了企业执行会计准则的*9手资料,对于推进相关准则制修订工作、提升会计准则实施效果非常有益;同时也有助于我们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履行会计服务职能。

三、坚持“坐一起谈”,研讨国际金融工具准则*7动态

3月1日,我们与银监会财会部和保监会财会部在上海联合举办了国际金融工具准则报告会,邀请到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张为国理事就金融工具国际准则*7进展进行介绍,并与国内金融实务界进行面对面交流。来自国内监管部门、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共56家单位、约150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得到了参会各方的广泛好评。

在上午的报告中,张为国理事简要介绍了近期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全球采用或趋同进展情况,详细介绍了IFRS9“分类与计量”有限修订征求意见稿和“金融资产减值”第三次征求意见稿的背景、内容和影响等,并回答了部分代表的现场提问。

下午的圆桌会议中,参会代表主要就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结合各自实务进行了讨论:

(1)新增金融资产第三分类对金融机构的影响。各参会单位总体上支持新增的金融资产第三分类(即部分满足条件的债券投资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部分企业根据2012年相关数据进行了测算,表明新的分类方法对现有资产分类总体影响不大。但大部分参会代表指出,三分类并没有改变基于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特征的分类原则,且国际准则并未就分类原则提供更多可操作的实施指南,对金融工具分类计量的复杂性和主观性依然存在。因此,建议理事会应当就主观性强的判断原则提供充分且可操作的实施指南,以提高各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2)利率重置周期与所使用利率期限“错配”带来的人民币贷款分类问题。参会代表一致认为,所谓的“错配”不应当影响我国贷款的分类。我国目前的利率体系和人民币贷款的定价机制已真实反映了贷款的货币时间价值,并不会改变银行对贷款业务模式“获取合同现金流”的目的,银行并未因“错配”获得额外收益,仍然应当按照摊余成本计量。大家建议,在国际准则大的原则导向下,各经济体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金融资产做出合理的分类。与此同时,参会代表希望IASB正视中国实务界的意见,在下一轮审议中对征求意见稿中的相关表述和例题进行删减或修订,以消除可能的影响。

(3)新的金融资产减值模型对金融机构的影响。IASB近期出台的一般减值模型,将根据资产信用质量不同,分别对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或整个生命周期的预期损失进行确认。在判断金融资产信用质量是否恶化时,引入了“逾期一个月”的量化标准。参会各银行指出,从预计的时间长度来看,由于目前风险管理系统的设计基础是已发生损失模型,虽然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要求,采用内部测评法可以预计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于长于12个月的预期损失的评估存在挑战,而且“逾期一个月”的明线过于规则化。建议会计准则应当以原则导向为基础,尽可能避免会计和监管规则下对同一要素的“双重”调整,保持会计准则和监管规则的协调。

本次报告会是继2012年12月我们与保监会成功举办国际保险合同准则报告会之后举行的第二次会议。此前我们每年都邀请IASB的理事或者工作人员来华,通过报告会、圆桌会议、论坛等形式,宣讲国际准则*7动态,直接听取中国各方意见和建议。通过“坐一起谈”,不仅可以使国内实务界直接了解和参与国际准则制定,也为国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搭建起一个对话交流的平台,对于推进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具有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这是中央对切实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所提出的新方向、新目标和新要求。坚持“请进来议”、“走出去看”和“坐一起谈”,是我们会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做好我国会计准则制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