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科技的快速发展,虚拟货币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和使用,作为一种新兴的交易形式,对虚拟货币交易的管理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批复各地方,明确个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所获得的收入将被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说到近期最为火爆的虚拟货币,那非比特币莫属。在经历了身价上涨和各国的“围追堵截”之后,新加坡政府和美国国家税务局相继对比特币放宽禁令,大有将这一疯狂的货币重新激活的态势。我国已经明确表示不承认比特币的合法性,在此时出台对虚拟货币交易所得征收税款的决定,无疑再次减小了比特币在我国市场卷土重来的可能性。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批复,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不过这一政策实施起来依然有着一定的难度,网络销售方的收入如何界定?征收如何进行,相关纳税人如何进行申报等一系列问题依然有待解决。
  一位销售魔兽金币的卖家坦言,“卖这个的多着了,实施起来肯定有难度,怎么能一一知道这些卖家的具体销售情况,而且我们收购的时候是没有原值凭证的,税务机关如何核定?”
  据其透露,目前像他们这样的小商家卖1000个魔兽金币才能赚2元,金币价格已经卖得很高,即使收税也不能再提高价格了,“根本卖不动”,大的商家可能情况会稍微好些。
  另一位销售传奇世界游戏币的卖家问新民网记者,“那这个税到哪里去交呢?是主动报税么?”
  还有位卖家表达了自己的疑惑,“我是通过游戏方式赚取的虚拟货币,而不是通过收购获得的虚拟货币,加价销售后需要交税么?这个又如何界定呢?”
  会计师网点评:国家税务总局的此次批复,可以被视作是我国财税改革深入的一项重要标志,对于数目庞大的我国网民和游戏玩家而言,征收个税势必会让原本的市场模式发生一定的变化,商家和玩家们能否适应将是除了征收模式之外的又一大不确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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