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资产评估行业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开展2013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3]40号),决定开展2013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文件指出,本次检查目的是:为巩固以前年度检查成果,促进资产评估机构做优做强做大,2013年度将重点开展“回头看”检查和总分(母子)机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督促资产评估机构改进和提升内部管理和执业水平,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真正体现检查工作促进资产评估行业优质服务、评估机构优质管理,提升评估行业社会公信力的积极作用。

  文件规定,2013年的检查工作采取自查、抽查、专项检查三种方式。所有资产评估机构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对非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由地方协会按照20%的比例组织进行抽查;对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按照15%的比例组织进行专项检查。

  抽查和专项检查选取检查对象时,对非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重点关注涉及投诉举报、受到行政处罚或自律惩戒、执业质量不高、内部管理不规范、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机构;对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重点关注总分机构和母子公司形式的机构。

  文件还对检查范围和内容、检查时间和要求,以及组织实施等问题做出具体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