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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则是一篇3月12日礼拜四*7的业界评论的文章——不执着对于政府是否应该向富人多征税发表见解,大家可以慢慢阅读哦。
  8日,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接受专访,就房产税、环境税、个税起征点等问题做出详细解读。贾康认为,把工薪收入和其他收入综合在一起,都覆盖进入超额累进机制中去,这样做就可以解决一些富豪不给自己开工资就不用交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现有体制下,超额累进机制对他们来说无关痛痒。如果一旦个税覆盖所有收入,大富豪们肯定都会被征收*6一档45%的边际税率,这样就合理多了。
  在每年的两会中,关于征税体制改革尤其是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不是需要上调等话题,都会成为媒体的焦点。面对全国政协委员、财税专家的贾康发表的言论——应把富人的所有收入综合在一起进行征税的观点,得到了不少民众的支持。大家之所以支持贾康委员的提议,就是他提出一个“向富人多征税”的理念。而这一理念,在当前我国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基尼系数常年居高不下的语境中,反映了大多数希望向富人多征税的诉求。
  不过,也有人表示反对,在去年马云成功赴美上市之后,在接受媒体专访时,他委婉地表示,反对向富人征税:其一,把地主都杀了,农民就能富起来吗?要让农民真正富起来,不是靠“授人以鱼”,而是靠授人“授人以渔”。靠改革开放、靠产权改革、市场的建立,激发出自身的创富能力。
  其二,马云建议不要向富人征税,应该适当的减税,这样富人才能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再生产之中,创造更多的财富、就业机会、更大的税基等等。如果向富人征税过度,就会引发富人的移民大潮,比如法国开征“巨富税”事,这在法国的富人圈里引发了移民狂潮,其直接结果是社会财富的流失和税基的萎缩。其三,富人有避税的办法,就是人们常说的“内靠假账,外靠假户”,真正能够按照个税*6一档45%征税率的人肯定不会很多。
  而笔者认为,向富人适当征税可以做到几件事:首先,当前的中国,是工薪阶层,而非富人,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大户。所以中国税负集中在中等收入阶层,而对富人阶层的税负相对国外来说太轻,所以中国的个调税应该真正担负起二次收入分配的责任。
  此外,我国1%的家庭掌握了全国超过40%的财富,成为全球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我国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很大,上市国企高管与职工的收入差距在18倍左右,国有企业高管与社会平均工资差128倍……从这个角度讲,向高收入者进行征税,也是调节社会收入分配格局的一部分。抛开福利部分,公众也能够在“向富人征税”的体制中得到更多的公平与信心。
  再者,“向富人征税”的理念在法理上讲,符合权利义务统一的精神。美国思想家爱默生曾说,“税收与你获得的得益如影随形。”富人或者高收入者在这个体制中获得了高收益,应当向社会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这样也可以缓解社会仇富的心理。*5限度保证他们的财产与安全无虞,他们是公共服务与公共资源的*5占用和消耗者,理应为自己的占用和消费“付费”。
  最后,政府拿到富人缴纳的税赋后,可以将更多的资金用在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大众福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样既可以调节收入分配问题,又可以起到改善民生效果。让富人们真正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
  “向富人征税”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这既需要国家及时调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更要结合遗产税、房产税等税种的落地而同时进行布局,也就是需要多条腿走路。同时,在向富人征税的同时,还要注意一个度的问题,就是这个征税体制既不能打击富人对于投资的积极性,更应该避免发生移民潮,尽可能的不让资产在短期内转移到国外。毕竟,征税是“剪羊毛”的工作,而不是要“扒羊皮”。
  来源:网易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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