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工信部此前曾明确提出了“自2015年8月1日起取消京津冀手机长途漫游费”的工作要求。据了解,三大运营商均已正式上报长途漫游费取消方案,正式的方案将针对所有手机用户,自8月1日起,京津冀三地所有手机用户,涉及三地区域内移动业务长途通话费、漫游通话费均按照本地通话处理。调整后,在京津冀区域内的移动通话将包含在语音套餐本地通话分钟数内。但本次调整并不涉及固定电话的长途业务和移动数据业务。
  千呼万唤之下,京津冀取消“漫游费”终于有望变成现实。取消一个漫游费花了这么多年,足见背后利益博弈之激烈,虽然运营商最终同意取消漫游费,但也不乏诉苦和抱怨。如某运营商内部人士就透露,经测算,仅其一家就将每年因此“损失”数十亿元的收入,如果全国都这样那就是每年几百亿的收入,这对运营商的业绩考核无疑会增加不小压力。
  不过,事实上真如运营商所抱怨的,他们损失巨大吗?其实,漫游费目前只存在于2G网络的手机,3G、4G手机大多已不存在漫游费,而随着大量2G客户不断转网3G、4G,2G客户呈迅速减少之势,也就是说,“漫游费”对运营商而言注定是不断缩水的“蛋糕”,甚至不要说“漫游费”了,未来随着3G、4G的成熟覆盖,2G网络可能都不存在了。由此可看出,运营商们的“损失”并没那么夸张。
  我甚至还要说,运营商此次的让利,还是有些小气——为何只取消语音漫游费,移动数据漫游和固话的长途费为何不能一并取消了?既然是为服务于京津冀经济发展,就该把通信成本尽可能降下来,这里的通信成本,应该囊括所有的通信方式,而不是有选择性的。尤其是现在移动数据的消费高速增长,移动互联网对于京津冀未来发展至关重要,京津冀范围的移动数据消费若能都划为本地流量,将大大降低民众的使用成本。
  当然,在此问题上,也不能单单指责运营商小气。运营商也面临国资委业绩考核的压力,盈利减少,可能面临国资委的降级和批评,令企业日子难过。所以,国资委方面能不能改进一下考核制度,把运营商服务于地区经济发展的让利,也视为重要“业绩”,纳入考核呢?
        本文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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