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收征管工作质效,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将于8月份在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启用金税三期系统。在新系统上线切换期间,纳税人应提前做好安排。
7月28日起,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包括自助办税服务终端)、行政许可中心办税窗口及其他各类委托代征单位等办税场所暂停对外办理所有涉税(费)事项,网上办税服务厅、网上申报等网上应用服务暂停使用。暂停业务期间,增值税发票的网上认证、发票开具、数据上传可正常使用,机打普通发票的离线方式开具可正常使用。7月28日至31日、8月6日至8日期间,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采集、网上发票开票信息比对、机打普通发票系统在线版开具发票三项网上业务正常办理。
7月28日起,全市各级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行政许可中心办税窗口及天津市施工队伍管理站、天津海事局、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其他各委托代征单位等办税场所将暂停办理所有涉税业务;暂时关闭网上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通用委托代征系统等业务系统。7月25日至27日,全市各机动车检测站暂停办理所有涉税业务。
8月8日,全市各级国税、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行政许可中心办税窗口及其他各类委托代征单位等办税场所恢复办理涉税业务。为尽可能减少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带来的不便,本市8月份纳税申报期限顺延8天,征期调整为8月8日至8月23日。新系统上线后,部分纳税人端软件系统需要升级后使用,一些税务表、证、单、书会有变化,纳税人可登录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网站下载使用,或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
本文来源:天津日报;作者:岳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