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的交易规则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今天我们就来讲讲A股的那些规则!
  证券交易规则
  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成交顺序:较高买进委托优先于较低买进委托;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按委托顺序成交。
  交易品种:A股、B股、国债现货、企业债券、国债回购、基金。
  报价单位:A股、B股以股东为报价单位,基金以基金单位为报价单位,债券以“100元面额”为报价单位;国债回购以“资金年收益率”为报价单位。
  价格变化档位:A股、债券、基金为0.01元;深市B股为0.01港元,国债回购为0.01%;沪市A股、债券、基金为0.01元,B股为0.002美元。
  委托买卖单位与零股交易:A股、B股、基金的委托买单位为“股”(基金按“基金单位”),但为了提高交易系统的效率,必以100股(沪市B股为1000股)或基整数倍进行委托买卖。如有低于100股(或B股1000股)的零股需要交易,必须一次性委托卖出。同时,也不能委托买进零股,债券、可转换债券的委托单位为1000元面值(手)。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公众假期除外。
  竞价:集合竞价:上午9:15-9:25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开市价:某只证券当日第一笔成交价(第一笔成交价有可能在连续竞价中产生);
  收市价:深市为有成交的最后一分钟内所有成交价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沪市为当日最后一笔成交价为收市价。
  涨跌幅限制:自1996年12月16日起,证券交易所对交易的股票(含A股、B股)、基金类证券实行交易价格涨跌幅限制。在一个交易日内,除上市首日证券外,每只证券的交易幅度不得超过10%,实施特别处理的股票(ST股票)涨跌幅度限制为5%,根据最新规定,实行PT的股票涨幅不得超过5%,跌幅不受限制。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T+1"交收
  “T”表示交易当天,“T+1”表示交易日当天的第二天。“T+1”交易制度指投资者当天买入的证券不能在当天卖出,需待第二天进行自动交割过户后方可卖出。(债券当天允许“T+0”回转交易。)
  资金使用上,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回到投资者账户上可以用来买入股票,但不能当天提取,必须到交收后才能提款。(A股为T+1交收,B股为T+3交收。)
  新股申购
  目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新股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上网公开发行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1、网上公开发行
  ①投资者认购新股前应充分了解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
  ②申购前须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用以申购。每个证券账户申购下限是1000股,认购必须是1000股或其整数倍。
  ③每个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每1000股给一个配号。多次申购的只有第一次委托有效,其余委托申购无效,无效申购不给配号。
  ④委托合同号不是中签配号,只是投资者在证券部下单委托的电脑序列号。投资者可在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通过电话系统或自助系统查询新股配号。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可根据报纸公布的中签号与自己的申购配号核对是否中签。
  ⑤申购新股不收取手续费。申购未中签的资金在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自动返还到资金账户上。
  ⑥新股申购不能撤单。新股委托申购时间为上午9:30--下午3:00;上午9:30分前下单委托无效。
  2、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①、投资者必须在股票发行公告确定的登记日持有上市流通A股才有配售新股的权利;
  ②、持有深、沪两市流通A股市值的投资者可分别用深圳、上海证券帐户同时参加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新股申购配售,同一新股申购配售,深、沪两交易所分别使用各自的申购代码;
  ③、每持有10000元上市流通A股市值可申购配售1000股,申购数量必须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市值不足10000元的,不计入可申购市值;
  ④、深市投资者同一证券帐户在不同营业部托管的上市流通A股市值合并计算;
  ⑤、申购配售新股时,投资者按申购上限委托买入,每个证券帐户只能申购一次,超额申购和重复申购部分,均为无效申购,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⑥、投资者在申购配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T+1日),以有效方式查询配号,并于T+2日核对中签号码,如中签,须于T+3日14:00前存入足额中签股款。
  以上就是相关的沪深股市的规则,欢迎指正补充。
 
  风险提示: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的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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