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提工资如何处理?

来源:高顿财务培训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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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萌
张晓萌
硕士

高顿研究院

问题解答:
1、2018年补计提了2017年的工资,用到以前年调调整科目了,汇算清缴如何申报?

2、进行了补计提,要到税局修改2017年个税申报表吗?

3、比如2018年我计提发放和申报工资是3万,补计提17年的是5000元,那么我做汇算清缴时“职工薪酬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账载金额填3万还是3.5万,实际发生额填多少,税收金额填多少,纳税调整填多么?

答:1、您好,补提的2017年工资,在会计中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在企业所得税中,如果在汇算清缴前没有实际支付,是要进行纳税调增的,因此该补提的工资应于实际发放年度进行税前扣除;

2、不用修改2017年的个税申报,于实际支付时进行代扣代缴个税;

3、在填报“职工薪酬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时,账载金额为3.5万,实际发生额为3万,税收金额为3万,纳税调整金额是3.5-3=0.5万。

账务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5000

同时: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2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250

然后将差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5000

贷:银行存款5000

__________

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二、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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