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二条第(六)项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因此,贵司原本是小规模纳税人,偶然性销售的房产销售额不计入认定一般纳税人的500万标准内,不会造成贵司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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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六)......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2017年12月29日发文)
第二条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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