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可以开发票吗?

来源:高顿财务培训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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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萌
张晓萌
硕士

高顿研究院

问题解答:
甲制造企业借钱给乙企业,有借款协议,甲方可以自行开具利息发票吗?要去税局代开发票吗?

答:营改增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收入需要缴税。如果属于临时性的企业之间的借款,可以自行开具发票。如果是经常性发生这种借款行为,需要经常开具发票,则需要先办理工商经营项目的增项服务,然后办理税务登记的变更。企业可以按“贷款服务”开具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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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将金融服务列入增值税征收范围。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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