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

来源:高顿财务培训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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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萌
张晓萌
硕士

高顿研究院

问题解答:
我家是电力公司,收入是以查表的字数为准,如3.1-3.30日期间的表字,我们是在4.1日才能确定表的字数,并确认收入,开据发票,我们是开10%税率的发票,还是9%的发票?

答:应当按照抄表时确认的数字作为收入的基数,并同时确认纳税义务的发生,因此您公司如果在4.1抄表,那么就属于4月份的纳税义务,开具9%的税率的发票。抄表电力电量的确认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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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第10号)

第六条规定:

发、供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发电企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销售电力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电力上网并开具确认单据的当天。

二,供电企业采取直接收取电费结算方式的,销售对象属于企事业单位,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属于居民个人,为开具电费缴纳凭证的当天。

三,供电企业采取预收电费结算方式的,为发行电量的当天。

四,发、供电企业将电力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为发出电量的当天。

五,发、供电企业之间互供电力,为双方核对计数量,开具抄表确认单据的当天。

六,发、供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以外其他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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