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想问一下进项税加计扣除的帐务处理,从计提到缴税如何处理?
答:会员您好,根据2019年4月19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我的理解是纳税人对于当期可抵扣加计扣除的进项税,不需要计提,而是在实际纳税时才体现加计抵减的金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另外提示您进项加计扣除需要单独核算,建立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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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
文件规定: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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