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后发生销售退回,如何处理?

来源:高顿财务培训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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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萌
张晓萌
硕士

高顿研究院

问题解答:
我公司做完汇算清缴工作后发生销售退回,对方要求把发票作废,我公司账务和税务该怎么处理?

答(1)税务角度:增值税及所得税均应在退货当期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及增值税销项税额;(2)财务角度:附有销售退回的产品,在销售当期应按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合同负债),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合同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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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增值税在销售时全部确认销项税,实际发生退货时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当期的销项税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第三十二条,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变化,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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