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境外工作的境内公民”个税缴纳问题?

来源:高顿财务培训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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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萌
张晓萌
硕士

高顿研究院

问题解答:
  中国公民外派到境外工作,境外企业发的工资需要在境内交税吗?

  答:在中国申报纳税时,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抵扣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即:纳税人在国外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低于该所得按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税额,还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如果在国外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高于该所得按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税额,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地区的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__________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税法第七条

  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和不同所得项目,依照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内不同所得项目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国家或者地区的扣除限额。

  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外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实际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于依照前款规定计算出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超过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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