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会计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税法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房屋、建筑物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20年;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十年。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以及财税[2018]54号规定,2023年12月31日前新购进的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为了避免税会差异,实务中企业一般是参考税务上的规定来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另外,根据《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2010)表8 2100000规定,电梯属于机械设备。
综上,如果您所说的电梯是与房产不可分割的配套设施设备,作为房屋、建筑物原值的一部分核算和管理,那么按照最低折旧年限20年进行确认;如果该电梯是单独核算的,那么按照最低折旧年限10年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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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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