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
为避免询证函被拦截、篡改等舞弊风险,在邮寄询证函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在核实由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被询证者的联系方式后,不使用被审计单位本身的邮寄设施,而是独立寄发询证函。
跟函
跟函是指注册会计师独自或在被审计单位员工的陪伴下亲自将询证函送至被询证者,在被询证者核对并确认回函后,亲自将回函带回的方式。
电子方式
选择通过电子方式发送询证函,在发函前可以基于对特定询证方式所存在风险的评估,考虑相应的控制措施。
函证发出前的控制
发函前,要恰当设计、充分核对,经被审计单位盖章,由注册会计师直接发出,需要被询证者确认的信息是否与被审计单位账簿记录一致;考虑选择的被询证者是否适当,包括对被函证信息是否知情、是否具有客观性、是否拥有回函的授权等;是否已在询证函中正确填列供被询证者直接向注册会计师回函的地址;是否已将部分或全部被询证者的名称、地址与被审计单位记录核对,以确保询证函中的名称、地址等内容的准确性。
函证分为积极的函证和消极的函证,两者区别如下:
1、本质不同
积极式函证就是向债务人发出询证函,要求其证实所函证的欠款是否正确,无论对错都要求复函。而消极式函证是向债务人发出询证函,但所函证的款项相符时不必复函,只有不符时才要求债务人复函。
2、特点不同
积极的函证方式所获取的审计证据较为可靠,但审计成本较高;消极的函证方式因不可知因素的存在,所获取的审计证据较积极方式来说不可靠,但成本相对较低。
3、适用范围不同
消极方式的函证只有在被审计单位情况非常乐观的情况下才会使用。
当个别账户欠款金额较大,或有理由相信欠款可能会存在争议、差错等问题时采用积极式函证。
当符合以下所有条件时,可采用消极式函证:相关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预计差错率较低;欠款余额小的债务人数量很多;有理由确信大多数被函证者能认真对待询证函,并对不正确的情况予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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