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材料的时候,材料采购就应该登记记账凭证。
(一)企业支付材料价款和运杂费等时,借记材料采购,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其他货币资金”、“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科目。小规模纳税人等不能抵扣增值税的,购入材料按应支付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二)购入材料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借记材料采购,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三)月末,企业应将仓库转来的外购收料凭证,分别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对于已经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收料凭证,按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材料采购;将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材料采购;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做相反分录予以冲回。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借记材料采购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四、材料采购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经收到发票账单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的采购成本。
资料扩展:
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记账凭证的名称及填制单位名称;
(2)、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
(3)、记账凭证的编号;
(4)、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
(5)、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
(6)、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7)、记账标记;
(8)、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9)、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出纳、制单等有关人员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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