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核算是非独立核算的对称。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或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全面的、系统的会计核算。凡具有一定数额的资金,可对外办理结算,独立编制计划,单独计算盈亏的企业,一般都实行独立核算。
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是企业或经济组织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对自己的经营成果好坏及盈亏承担全部或相应的经济责任的一种经营原则。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法人的重要标志。
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
比如,一个企业有很多职能部门和下属自负盈亏的公司组成,则下属公司一般为独立核算单位,而各职能部门(如办公室)则一般为非独立核算单位。
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领用增值税发票,但前提是总公司也是一般纳税人。
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
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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