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需要安装,在购入时直接计入固定资产;需要安装的,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固定资产;自行建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计入固定资产。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应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
扩展资料:
折旧方法:
一、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 ÷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二、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按双倍直线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净值来计算折旧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采用此法,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