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政策规定,2019年山东省修订了《山东省会计人员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政策规定凡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会计高级资格考试,取得成绩合格的,在有效期内方可申请参加评审。详细的内容考生可以在山东省人民政府的官网中查询到具体的通知文件。
基本条件有:(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有 效履行岗位职责;(二)近五年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三)符合国家或省继续教育有关要求。
学历(学位)及资历方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考高级会计师职称:(一)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 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2 年;(二)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 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 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5 年;(三)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 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1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