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权平均法计算公式
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结存存货成本+购入存货成本)/(结存存货数量+购入存货数量);
库存存货成本=库存存货数量×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本期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期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或本期发出存货的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收入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
加权平均法是指利用过去若干个按照时间顺序排列起来的同一变量的观测值并以时间顺序数为权数,计算出观测值的加权算术平均数,以这一数字作为预测未来期间该变量预测值的一种趋势预测法。
加权平均法可根据本期期初结存存货的数量和金额与本期存入存货的数量和金额,在期末以此计算本期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价,作为本期发出存货和期末结存存货的价格,一次性计算本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扩展资料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师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应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之日起,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但全日制在校学习时间不能作为会计工作年限。
考试科目
《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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