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对方科目,是指经济业务发生后,必须有双方的科目。你设了科目,对方也需要设一个科目。比如购买了材料,未付给对方钱。你设的科目是借:材料采购。则设对方科目为贷:应付帐款。
摘要主要是指记账凭证摘要,就是在记账时用文字简要描述该经济业务。它是看账、用账、查账人员从记账凭证上了解和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的途径和手段。
扩展资料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师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应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之日起,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但全日制在校学习时间不能作为会计工作年限。
考试科目
《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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