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填写登记申请表;登记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并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登记机构凭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相应的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不动产登记是干什么的?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和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这是制度本身的价值,是基本功能。严格地讲,是制度的经济学价值,服务于市场经济。
不动产登记标识不得用于商业活动或者私人行为。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在登记服务大厅、登记窗口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标识标牌。标识也可用于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证件、岗位牌、胸章以及内部办公、文书报告、宣传材料等。
如何查询不动产登记是否成功?
有的朋友在办理了不动产登记之后想查询一下自己是否办理成功,却不知道如何操作。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的规定,只有权利人和利害相关人士才能够查询不动产权登记的相关信息。想要查询不动产登记需要符合条件的查询人准备好查询申请书、查询目的说明、申请人身份材料等资料,向房屋所在地的权属登记机关或者房屋档案管理机构提出查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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