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银行监管框架
1.我国银行监管的历史
1984年以后.我国银行监管治理随着金融监管体制的演变和监管重点的变化而随时调整、演化。其演变过程可以划分为四个主要阶段。
(1)初步确立阶段(1984—1993年):
(2)探索形成阶段(1994—1997年):
(3)改革调整阶段(1998—2003年);
(4)形成完善阶段(2003年至今)。
2.银行监管的四个层次
银行自我监管;外部监管;行业自律;市场约束。
3.我国当前银行监管的框架
完善的审慎监管框架主要包括三大部分:一是审慎全面的监管规则:二是行之有效的监管工具:三是科学合理的监管组织体系。
银行业监管法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作为一部专门的行业监督管理法,明确界定了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原则和职责。其他监管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
银行业监管的行政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
目前主要的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以管理办法与管理指引的形式发布。银监会成立以来,先后发布实施了600多份监管规章、规范性文件,充实和完善了监管规则体系,初步形成了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主要风险的审慎监管法规框架,为银行业监管工作的具体实施提供了监管规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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