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贷款流程
5.商用房贷款与有担保流动资金贷款流程对照
流程 商用房贷款 有担保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的受理和调查 受理(填写申请书并提交材料) 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购买或租赁商用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有效文件;证明商用房手续齐全、项目合法的资料;担保相关证明材料;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的证明;其他 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借款人偿还贷款证明材料;开办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等材料及有关批准文件;明确的用款计划及相关资料;担保相关证明材料;个人账户资料;其他
调查方式 审查借款申请材料、面谈借款申请人、查询个人信用、实地调查和电话调查等
调查内容 材料一致性;借款人身份、资信和经济状况;贷款用途及相关合同、协议;担保情况 除商用房贷款相关内容外,应重点调查贷款用途和借款人所经营企业的经营状况
贷款的审查和审批 审查 检查借款人提交材料的合规性,审查贷前调查人提交的面谈记录及贷前调查的内容是否完整,提出书面审查意见,连同申请材料、面谈记录等送交审批
审批(应审查内容) 购买或租赁商用房合同或协议;开发商出具的有权部门批准可出售或出租商用房已办妥的全部文件;开发商资信状况;商业用房的地段及质量状况情况
其余各项与有担保流动资金贷款的审查内容相一致 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是否有还款能力;贷款用途是否合规;提供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申请借款的金额、期限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贷前调查人的调查意见、对借款人资信状况的评价分析及贷款建议是否准确、合理;其他
贷款的签约和发放 签约 签约流程:填写合同——审核合同(合同复核人员根据审批意见复核文本及附件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规性)——签订合同(贷款发放人负责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合同)
发放 落实发放条件:确保借款人首付款已全额支付或到位;所购商用房为新建房的,确认项目工程进度符合有关放款条件;需办理保险、公证的,有关手续已办理完毕;落实有关担保手续
发放流程:出账前审核(审核放款通知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开户放款——放款通知(将放款通知书与“个人贷款信息卡”等交借款人作回单)——建立“贷款台账”并随时更新
贷后与档案管理 贷款回收 按约定的还款计划和方式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支付方式有委托扣款和柜台还款两种。借款人可选定一种,可在贷款期限内变更。回收原则:先收息、后收本,全部到期、利随本清
合同变更 提前还款:提前部分还本或提前结清。基本约定:借款人应向银行提交提前还款申请书;未拖欠本息及其他费用;银行按规定计收违约金;归还当期贷款本息。
期限调整:延长期限和缩短期限等。通常每笔贷款只可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调整期限的条件:贷款未到期;无拖欠利息、本金;本期本金已偿还。
还款方式变更:向银行提交还款方式变更申请书;没有拖欠本息及其他费用;应归还当期贷款本息。
借款合同的变更与解除:须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达成前借款合同有效
贷后检查 借款人情况:是否按期足额还贷;工作单位、收入水平是否变化;住所、联系电话有无变动;有无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或还款意愿的突发事件;商用房的出租情况及租金收入状况。
担保情况:保证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抵押物的存续状况、使用状况、价值变化情况等;质押权利凭证的时效性和价值变化状况;商用房出租情况及商用房价格波动情况;其他可能影响担保有效性的因素。
此外,于商用房贷款,还需特别关注商用房所处地理位置与价格水平。新开发商业区或新市场项目与住宅小区相比,一般相对风险较大。
不良贷款管理 首先按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法认定并适时分析不良贷款,建立不良贷款台账,落实清收责任人,实时检测回收情况
贷后档案管理 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登记;档案的借(查)阅管理;档案的移交和接管;档案的退回和销毁
除上述内容外,有担保流动资金贷款还应特别关注:日常走访企业;企业财务经营状况的检查;项目进展情况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