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尽快上线第三期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并对理财产品数据统计和报送提出了更细的要求。《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多家商业银行获悉,原本按照监管层的规划,第三期登记系统项目在11月底就要上线投产,但由于数据收集工作较为复杂,涉及部门间协调以及分支行数据统计问题,因此,大部分银行目前都在紧锣密鼓筹备中,普遍预计最早明年二季度上线。
  据了解,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是银监会、国债公司开发的银行理财产品监管审核和信息统计系统。去年7月,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9期上线运营,今年4月又上线了二期版本。一位国有大行资金市场部人士说,“前两期主要包含理财产品事前监管报告审批以及理财产品的销售、交易、持仓资产、收费信息登记等功能。而第三期版本新增了107个要素,资产负债登记分类更加细化,并且新增了资管计划类资产底层持仓登记要素报送要求,新增了月度统计表报送。这也涉及银行内部科技部、个金部、结算部、运营部等多个部门的协调。”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15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目前,各主要商业银行均已建立同业业务专营部门,453家银行建立了理财业务事业部,2015年还要提速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产品登记系统,重点探索信托产品、理财产品、金融租赁产品登记等系统建设。
  从理财产品规模来看,截至2014年6月末,全国有498家银行发行并登记了理财产品,总规模12.65万亿元。
  一位接近银监会的知情人士透露,“今年理财产品发行数量较去年有所增加,但下半年增量放缓,产品的中长期趋势明显,全年来看理财产品余额可能为14万亿元左右。”
  去年3月份银监会下发的8号文(即《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应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今年7月份下发的35号文(即《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强调落实理财事业部改革;今年12月份对24家银行下发《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于出台的这一系列文件,业内分析人士普遍认为,独立建账、核算,除了化解系统性风险外,更是为了打通银行理财直接投资实体项目,为去通道、实现独立的资金管理做金融基础设施方面的铺垫。
  上海银监局方面指出,按照银监会对银行理财事业部制改革的要求,银行主要采取了四种改革模式,一是总行设立资产管理部(一级部),不在分行设立分部,主要包括辖内股份制银行和上海银行。如上海银行已经成立资产管理部,计划设置6个前台部门,1个中台部门和1个后台部门,成为全行的利润中心,在分行不设立分部,分行仅承担营销职能;二是总行设立资产管理部(一级部),分行设立分部,采取这种模式的是辖内所有国有银行。如,工商银行总行已经成立资产管理部,分行金融市场部负责上海地区的个性化理财产品的具体管理。中国银行总行已成立了理财业务经营部,牵头负责全行的理财业务,并由总行风险管理总部集中管理理财业务(包括自营业务和代销业务)信用风险、合规风险等。分行层面设立统一的“理财业务风险评审委员会”,并由分行资金业务部作为牵头部门。三是总行设立资产管理部(二级部),该模式的代表是上海农商行。上海农商行由于理财业务规模较小,在金融市场部下设资产管理二级部统一管理理财业务。代销业务由零售负责。四是总行设立理财业务协调委员会,辖内外资银行主要采取这一模式。
  一位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管理部人士认为,“监管层的各项规定都是在搭建理财业务和信贷业务,以及理财业务之间的‘防火墙’,理财产品之间不得相互交易、不得相互调节收益,这使得资金池期限错配被遏制,以后产品长期化将是趋势,并且会逐步往资管方向转变,形成类基金产品。银行成立理财事业部之后,对未来理财直接投资项目能起到一些积极推动作用。”
  根据监管层的思路,未来允许商业银行以理财产品的名义独立开立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相关账户,理财资金可以通过给企业股权融资服务于实体经济,但这也意味着对产品的流动性管理要求将更高。“考虑到债权直接融资工具,以及银行资产管理计划将面临二级市场交易、理财产品法律主体地位等各种挑战,理财直接投资仍需要进一步探索。”国泰君安证券固定收益分析师徐寒飞认为。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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