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表述,正确的有()
A.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C.出资人以房屋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变更手续并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出资人以房屋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答案】AC
【解析】(1)选项B: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并非直接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2)选项D:出资人以房屋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