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人员和会议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有()。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长如果由中方担任的,那么副董事长应该由外方担任
B、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
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召开董事会,董事不能出席时,只能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不能委托非董事代表其出席并表决
D、董事任期为4年,可以连任
【答案】AD
【知识点】本题考核点的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议制度。
【解析】合营企业的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规定,董事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但是这里并没有规定必须委托董事才可以,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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