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及招生专业介绍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山西工学院
2.学校代码:13534
3.校址及办学地点:山西省朔州市开发区长宁街11号,邮编:036000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6.办学性质:公办
7.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学校简介
山西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21年成立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理工类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坐落于山西省西北部,雁门关外、桑干河畔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右玉精神”的发祥地——朔州。自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应用型高校办学定位,恪守“笃行求真,日新致远”的校训,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厚基础、强实践、勇创新”具有较强学习力、思辨力和行动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秉持“服务山西、面向全国、做好朔州的事情”的办学理念,按照“高校+产业技术学院+行业/龙头企业”的特色发展思路,主动对接山西战略性产业集群和朔州现代产业体系,构建以通识教育学院为基础,以能源、电力、材料、陶瓷、智能制造等产业学院为主体,以信息和经济管理学院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式产业学院布局。
学校以工为主,涵盖理、工、经、管、艺5个学科门类,现有本科专业35个。校园规划占地面积1277.49亩,全日制本科生规模12000人,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
学校始终坚持需求导向、坚持思政育人、深化产教融合、强化双创实践、严格质量标准。从产业对人才和技能的实际需求出发,不断丰富和完善“以学生为中心”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持续推动“大思政育人”、“俱乐部式”体育教学等四年一贯制教育教学改革;重点打造“工程化、智能化、管理化”特色通识课程;坚持产教融合、引企入校,把行业企业的真实项目、企业案例引入课堂,构建项目化专业课程体系;以工程设计、工程训练和工程建模为中心,按照工程范式构建产业化实践教学体系;突出过程管理,内化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为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
“桑干河畔,巍然山工”。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定不移地朝着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性应用型大学目标奋斗不息。
(三)招生专业介绍
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立足电力产业行业背景,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和电力产业的发展需要。培养具有道德文化素养和社会责任感,掌握必备的数学、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和电气工程领域相关的基本理论等专业知识,具备社会适应能力、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能在火力发电、新能源发电及智能电网等相关领域从事系统运行、电气工程设计、研究开发和工程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服务与就业方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生毕业后能在电气工程、电力电子技术等专业领域,从事现代化大型发电厂及电力系统运行、设计和电气设备的检修、安装、调试,以及电力系统输配电工程的设计、检修、运行管理等方面工作,也可以在相关高校进一步深造。
2.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立足能源动力行业背景,服务国民经济以及地方能源产业发展需要。培养具有道德文化素养和社会责任感,掌握必备的数学、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和能源高效转化与利用、能源动力装置与系统等专业知识,具备社会适应能力、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能在能源与动力工程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设计、运行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服务与就业方向: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生毕业后能在能源与动力行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设计、运行管理等方面工作,包括发电厂设计与生产运营,动力设备研发、安装、调试、检修等,也可以在相关高校进一步深造。
3.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立足区域化工行业背景,服务区域经济。培养具有道德文化素养和社会责任感,掌握必备的数学、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和化工专业知识,具备社会适应能力、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能在煤化工、医药、能源、材料和环保等领域从事装置运行、生产管理、技术开发、工程设计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本专业特色:强调夯实基础,注重对现有化工企业的生产过程进行模拟优化、技术改造,对新工艺过程进行开发设计和新产品研制进行专业训练,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服务与就业方向:毕业生主要在化工、能源、环保、汽车、医药、材料、冶金和军工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技术开发、生产技术管理和科学研究等工作。
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培养目标:本专业立足计算机类行业背景,服务产业集群信息化建设和智能化提升,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掌握必备的数学、自然科学知识和计算机专业知识,具备计算机系统设计与开发的工程实践能力、自我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本专业的特色是:以计算机相关产业需求为导向,在大数据与云计算、区块链、虚拟现实和网络安全等方向领域,能够从事设计、开发、维护和管理等工作,成为让用人单位满意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服务与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到信息化、智能化等企业事业单位从事计算机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开发、项目管理、教学、科研等工作。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2023年高职(专科)毕业生
1.具有山西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2023年高职(专科)毕业生。
2.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最后一学期课程除外)。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
在我省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
以上两类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或纪律处分已解除;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共4个,招生计划数以山西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详见《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工作的通知》。
五、考试
考生根据所报考专业参加专业基础课(科目一)、公共基础课(科目二)两个科目的考试,专业基础课满分为150分,公共基础课满分
为150分(其中英语50分,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100分),总分为300分。
考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
上午8∶30-10∶30专业基础(科目一)
下午15∶00-17∶00公共基础(科目二)
六、录取加分
在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获得下列奖项的考生,可享受录取加分。
(一)在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省级金奖,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10分;获得国家三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15分;获得国家二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20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除外)。以上赛事学生如以团队参赛,个人须在团队中排名前五。
(二)在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如为集体项目,参赛人数不超5人)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10分;获得国家二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20分。
(三)在全省大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可在总成绩中加10分。在全国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8名,可在总成绩中加20分。
以上奖励项目有重复的,取最高项,不作累加。
符合录取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山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录取加分登记表》并交报名点。报名点于3月17日前交各市招考机构,市招考机构于3月20日前交省招考中心审查。
审查合格符合录取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加分。
七、免试录取(含免试入学和免于文化课考试)
免试录取包括免试入学(含竞赛获奖免试入学、退役大学生士兵立功免试入学)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两类:
(一)竞赛获奖免试入学。专科学习期间获得以下竞赛奖项的学生免试入学:在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金奖和银奖,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中获得国家一等奖(以上赛事学生如以团队参赛,个人须在团队中排名前五);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如为集体项目,参赛人数不超5人)中获得国家一等奖;在全国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立功免试入学。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奖励的,免试入学。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学校依据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考生志愿、专科学习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择优录取。
符合免试入学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条件的考生,须与其他普通专升本考生一同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资格审核、体检,否则不予录取。免试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八、录取原则
专升本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全省统一划定的专升本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机械类、电气电子类、计算机类、环境化工与食品药品类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按照专业大类统一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统一考试、招生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录取。为切实维护招生正常秩序,按考生志愿投档后,若考生申请退档,不得转录到其它院校。
九、收费标准
学费严格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49-5686167
学校网址:http://www.sxct.edu.cn
学校地址:山西省朔州市开发区长宁街11号
邮编:036000
十一、其他
1.本简章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本简章解释权属于山西工学院。
2.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本简章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山西工学院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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