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同学

我出租人就不能向承租人要求违约赔偿和租赁物的使用费么?

讲义第41页4.租赁物权属之特殊情形的第一句话我有点疑问?租赁物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意思购买的,承租人违约支付不起剩余租金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这凭啥?你承租人违约支付不起价款,导致租赁物砸在出租人手里,还可要求出租人返还租金?我出租人就不能向承租人要求违约赔偿和租赁物的使用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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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L同学 的提问 2021-06-21 07:31:46 阅读355

L同学: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嗯嗯,老师能理解你的点,但是咱们这句话也是有一个前提的,当事人约定了租赁物期限届满归承租人,而且已经支付了大部租金。也就是说还剩小部份租金没有给,这时候出租人可以把租赁物卖掉,但是因为咱们约好了租赁物是归承租人的,所以把该给出租方的钱给了之后,剩下的是要给承租人的。如果没有约定最后归承租人所有,这样子规定确实就是有点不符合常理了。

 每天坚持学习,保持进步哦~ 继续加油~祝同学逢考必过呀!ヾ(◍°∇°◍)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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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午同学
承租人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应承担什么违约赔偿
郑老师
这个约定太厉害了,按其内容不但交的租金和押金不退,而且还把剩余租期的租金都当成经济损失,按这个约定,何必解除呢?真不知道承租这位当初有没看合同。

考虑清楚,是不是真的要提前解约,如果真的要提前解约的话,可考虑以约定违约金标准过高于实际损失为由起诉要求调整违约金。因为目前约定的违约金标准应该属于过高,解除合同后,出租人还可以再出租,主张未履行期间租金总额的经济损失确实过分了。
青同学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这个赔偿责任指的是什么赔偿
周老师
你好,指的是货币的赔偿。
青同学
别答非所问,我说的是什么责任,有什么损失需要赔偿
周老师
你好,你与承租方会有合同约定,如果在合同期限内,未通知承租方就把房屋卖掉,是需要赔偿承租人的。这是法律的规定。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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