歆同学

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丢失发票联,销售方做处罚还是购买做处罚?

普票冲红,购买方丢失发票联,销售方做处罚还是购买发做处罚?

来自 歆同学 的提问 2021-10-15 14:43:36 阅读475

歆同学:

勤奋好学的同学你好:
首先取得发票的一方丢失已填写的发票联,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实行电子发票的,由开票方按丢失发票代码、号码查询打印(复印)发票图片,加盖开票方公章作为入账凭证。其次,一般发票联丢了不一定要处罚,各地税务机关规定不一致。具体如何作出行政处罚,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具体办法实施。
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到你哈,继续保持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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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巫同学
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和销售方各应如何处理
余老师
你好 是购买方丢失的话 购买方去税局办理遗失证明 让销售方给你发票复印件和完税证明入账就行。看当地税局要求 有的税局可能会罚款。一般是谁丢失谁去办理遗失证明
R同学
购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两联要罚款吗
顾老师

没有规定购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  票两联要接受罚款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  票的发  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  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  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  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  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  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  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  票发  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  票发  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  票发  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  票的发  票联,可将专用发  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  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王同学
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未收到发票,核实已经丢失,销售方如何处理?
谷老师
您好!遗失登报,作废重新填开。
王同学
还用跟专管员打招呼吗?
谷老师
您好!你们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
王同学
一般纳税人,这个有罚款吗?
谷老师
您好!一般纳税人的话,就比较严谨些,需要跟专管员沟通,罚款这事还是专管员说了算。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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