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同学

个人股票期权取得两次以上合并计算是行权后等年度结束再缴吗?

老师,个人股票期权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两次以上合并计算,是说不用每次行权后缴、等年度结束再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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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贺同学 的提问 2021-11-06 11:11:29 阅读428

贺兰同学,你好,关于个人股票期权取得两次以上合并计算是行权后等年度结束再缴吗? 我的回答如下

爱思考(⑉°з°)-♡的童鞋,你好鸭~ 

 

是的,就是不用次次都计算,合并起来计算,比较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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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关于发票,股票期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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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德同学
个人在纳税年度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等所得,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李老师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个[2009]236号):
个人在纳税年度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等所得,包括两次以上(含两次)取得同一种股权激励形式所得或者同时兼有不同股权激励形式所得的,上市公司应将其纳税年度内各次股权激励所得合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第七条、第八条所列公式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地税个[2006]495号):
七、员工以在一个公历月份中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为一次。员工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多次取得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其在该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财税〔2005〕35号文件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公式计算应纳税款;本年度内以后每次取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应纳税款=(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本纳税年度内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已纳税款
上款公式中的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本次及本次以前各次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上款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上款公式中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除以规定月份数后的商数,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所附税率表确定;上款公式中的本纳税年度内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已纳税款,不含本次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款。
八、员工多次取得或者一次取得多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而且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不相同的,以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的加权平均数为财税[2005]35号文件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公式和本通知第七条规定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计算公式如下:
规定月份数=∑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与该次或该项所得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的乘积/∑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
E同学
北京地税发票授权是要等上一个授权期结束后才能去继续授权吗
王老师
授权前把ic卡插入税控机里,有一个税控的系统,打开系统进行写数据系统里税务申报----日期写上一个自然月的日期----申报----打印申报表---ok---退出系统----拔出ic卡7782然后拿着ic卡和打的申报表及申报月的完税凭证(原件或是复件都成)wae如果有退票废票(原件)的要带去税务局6 到税务局就是插卡m人家来操作.如果买发票的话uycg要带税务登记证和财务章或公章去税务局填表盖章交钱ok回来后把卡插入税控机----进入税控系统----税务管理----监控数据更新----然后弹出一个对话框 内容是告诉你现在的授权日期是到几号等信息----退出系统----ok
H同学
上一年度权益分派刚结束,马上又进行本年度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是不是同一天
杜老师

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也会在审核安排上进行调节。比如现在许多上市公司公告拟进行中期分红,其实并不是正式开始分红,还需要等中报正式公布时候公告董事会中期分红方案,然后1个月左右时间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在2个月内交易所安排进行分红除权。。。从这个来看,其实中期分红还早着呢。而14年度分红即便在年报最后截至日4月30日公布,经过股东大会通过交易所安排实施分红,造就结束了,才能轮到中期分红的事情,故不会在时间上发生冲突。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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