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同学

在考研专业课这个论说文中,诈骗真的可以被根治吗?

诈骗真的可以被根治吗 文章通过一系列论证试图得出“诈骗可以被根治”的结论不够严谨,存在诸多逻辑谬误,现论证如下: 首先,邪恶是文学上的一种人物形象的特征描述而并非是现实中对人们行为的一种判定,诈骗或取利益客观存在的行为手段,因此诈骗是邪恶的行为有失偏颇。而且诈骗被正义的力量彻底消灭过于绝对。人性存在惰性,一旦尝到了不劳而获的甜头就很难再通过勤恳劳动获得收入,因此,很难得出诈骗被彻底消灭的结论。 其次,即使很多诈骗犯被绳之以法,依然无法推出所以诈骗犯将无处藏身,更无法进一步说明无人敢行骗。当有足够的利益驱使时,依旧会有人甘愿承受风险来获取不菲的金钱。退一步讲,即使诈骗犯被绳之以法,但按照我国法律将根据诈骗金额危害程度进行量刑,具有周期性特点,服役期满是否会继续诈骗将不得而知。因此,无法得出诈骗被根治的结论。 然后,全社会一起防范并不一定能完全根除诈骗。提高人民防范意识只是一种预防措施,还需要结合相关公安机关的监控,银行的监管,法律的完善等等各种因素共同作用来减少群众受骗的可能,即使这样也不能保证根治诈骗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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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朱同学 的提问 2021-11-09 10:53:03 阅读424

朱同学:

 所以同学你的问题是啥啊,你发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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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S同学
企业被诈骗的资金可否在税前列支
倪老师
你这个应该先到法院起诉,公安机关报案证明是不够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帐损失申请税前扣除,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专项申报适用)2.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3.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复印件) 4.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裁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复印件)5.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复印件)6.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复印件)7.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8.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券申明9.《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报送资料清单》10.中介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11.损失已计入损益的记账凭证。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姜同学
这是真实的诈骗吗如何定性
张老师
1、出了问题不等于可以拖延货款,只要你们有一份有效的合同,你们就可以要回货款,至于那个数值,可能因为货物出问题而有所减少。不是一个市区的当然可以。
2、这个行为还不涉及刑事责任。
3、未税不一定违法要处罚的吧,很抱歉税务我不太了解。如果你觉得这是违法的,你在诉讼的时候可能就要提出来,这是证据内容之一
4、主要的证据是你们的合同,以及收货的单据、未付款的事实。
。同学
本科财务管理,本专业有研究生吗?考研可以考哪些专业?跨专业要加试吗?除公共课要考哪些专业课?
周老师
·目前,以财务管理专业招生的有中国人民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复旦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厦门大学等都是在会计学下设有财务管理方向的招生。
至于专业课,不同高校都不同。上海财经大学考的是803 经济学 ,人大考829-管理综合(含管理学、营销管理、财务管理),东财考811 管理学,中南财大考824会计与财务,复旦大学考467财务金融综合知识......
跨专业考试不一定要加试。如人大跨一级学科是才会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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