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同学: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教材对相关知识点的讲解如下图,同学可以参考下:

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到你,继续加油~祝早日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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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方位想,出租方把使用权资产出租给承租方,出租方和承租方都会对目标资产进行折旧,这抵税的双方都占了这个空,跟买入汽车进行抵税更有抵税效果啊,这是新租赁准则还是旧的,如果这样,长期租车不比买车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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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新租赁准则哈,现在不管是会计还是财管对租赁都是按新的租赁准则处理的哈~~~
同学说的双方提折旧的问题在会计账务处理上确实会存在,制定新的租赁准则的时候也是对原有租赁准则在某些方面的补充或完善,在抵税空子这块税务局也不会坐视不管的哈,他们会有办法对这块进行把关,这也是税会有差异的原因哈~~
而财管这块对于租赁的处理并没有像会计或税法那么细,它看的只是对于承租人现金流的影响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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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支付短期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属于经营活动。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学员你好,投资性房地产改扩建之后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不转入在建工程,继续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
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表现在:作用不同、权益体现不同、租赁程序不同、租赁期限不同、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
(1)出租人确认各期租金收入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经营租赁款/其他应收款;贷:主营业务收入——租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经营租赁收入。(2)实际收到租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贷:应收经营租赁款/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