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同学

这个出租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只是房屋不属于张增吗?

请问为什么e错误?

来自 J同学 的提问 2019-10-28 13:54:10 阅读379

Julia左同学,你好,关于这个出租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只是房屋不属于张增吗? 我的回答如下

准税务师,您好!

E选项是有效的,这个出租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只是房屋不属于张增,不影响合同有效。对方如果有损失可以根据这个合同来找张增赔偿。

祝您在2019年税务师考试必胜,继续加油啊!

以上是关于租,出租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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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c同学
房屋出租合同里写不开发票,再向房东索要合理吗?这种合同是不是违法?
李老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所以你索取发票是正确的,而合同载明不开具发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一)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上述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新的优惠政策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文到之日前已征税款在以后应缴税款中抵减。与住房租赁相关的新的优惠政策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其他政策仍按现行规定继续执行。
  也即每月房东应缴纳的税费如下:
  个人所得税=4400(1-20%)10%=352元;
  营业税=44001.5%=66元;
  城建税=667%=4.62元
  教育费附加=663%=1.98元
  房产税=44004%=176元
  以上合计600.60元/月。
鱼同学
出租违建房屋的租赁合同合法吗
关老师

大家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过程中,往往是出租人将草拟好的租赁合同直接带到租赁房屋内让承租人签字,然后办理房屋交接。这种做法从表面程序上看,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很多承租人忽略了一个关键的因素,就是房东是否是租赁房屋真正的所有权人,该房屋是否具有合法的证件等,这些因素能够直接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房屋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因此,为了避免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建议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让出租人出示其房屋产权登记证明书,以证明房屋的合法性以及出租人身份的真实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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