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同学

会计中,若合同一方违约并支付违约金且没有其他损失,违约方提出不继续履行合同,是否还需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老师:你好!请问如果合同一方违约并支付违约金后,且没有其他损失,违约方提出不继续履行合同,是否还需要承担其他违约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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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庆同学 的提问 2020-06-12 14:53:05 阅读387

庆源同学,你好,关于会计中,若合同一方违约并支付违约金且没有其他损失,违约方提出不继续履行合同,是否还需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

没有造成损失的,支付违约金后,合同即告解除,无须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老师这么解答,同学可以理解吗?接下来也要继续加油哦。


以上是关于会计,责任会计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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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李同学
承担违约责任后,能否继续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孙老师

可以。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共计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八条。

扩展资料

第二十四条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第二十五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条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承诺可以撤。撤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第二十八条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程同学
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条款违约方就不承担违约责任吗
边老师
当事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到底如何适用法律问题,是一直困扰司法实际工作者的大难题。这种情况实际上涉及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的归责原则等立法精神。有的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笼统地约定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没有具体约定一旦违约如何承担,易引起争议。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争议就更大。对此,有观点认为,合同是当事人为一定经济目的达成一致的合意,包括所有条款在签约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要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没有约定违约条款的,就不应要求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还有观点认为,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发生纠纷后当事人一方无权提出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三种观点认为,违约责任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可以约定具体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和计算赔偿额的方法,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条款不影响守约方提出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从此条可以看出,合同法这一条中所确立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违约行为的构成要件是单一的,只需客观上的违约行为,而无须认定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只要当事人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对方就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不管对方是否有过错,也可以推导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约定违约责任或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方法,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l同学
合同约定,如一方违约按《合同法》规定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在违约责任那里并没写清楚违约金,只是
颜老师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即不退房。如果你退房的话,除装修款损失外,因此再找房、腾房,耽误经营等等损失,都可以叫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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