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同学
老师请问是不是融资租赁的话,如果租赁物因为不可抗力毁坏了,出租方还是可以要求承租方一直支付剩下期限的所有租金?
展开陌上如玉同学,你好,关于若是融资租赁,租赁物因不可抗力毁坏了,出租方能否要求承租方一直支付剩下期限的所有租金? 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同学,你好:
第一、合同对此情形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第二、合同对此没有约定的,根据合同法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三、从实务角度讲,可以合同目的落空为由,提出解除融资租赁合同,这样后续的租金自然而然也就不用继续支付了。
希望以上回复能帮助你理解,如有疑问,我们继续沟通,加油~
以上是关于租,融资租赁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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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支付短期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属于经营活动。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学员你好,投资性房地产改扩建之后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不转入在建工程,继续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
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表现在:作用不同、权益体现不同、租赁程序不同、租赁期限不同、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
(1)出租人确认各期租金收入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经营租赁款/其他应收款;贷:主营业务收入——租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经营租赁收入。(2)实际收到租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贷:应收经营租赁款/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