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同学
您好,老师!如果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则租赁付款额应包含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并且租赁期不应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租赁期不应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这个是什么意思呀,我不理解。老师可以举个例子具体讲解一下吗?谢谢老师!
展开王竹芬同学,你好,关于租赁期限不应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应该怎么理解? 我的回答如下
爱学习的同学你好啊
加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协议,租期10年,在第五年的时候甲公司可以选择终止租赁(如果甲公司终止租赁需要支付200万元)
那么租赁付款额要包含这个200万。
租赁期仅仅是5年。不是10年
继续加油哦,还有疑惑继续和老师沟通哦
以上是关于租,租赁期限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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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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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支付短期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属于经营活动。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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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你好,投资性房地产改扩建之后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不转入在建工程,继续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
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表现在:作用不同、权益体现不同、租赁程序不同、租赁期限不同、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
(1)出租人确认各期租金收入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经营租赁款/其他应收款;贷:主营业务收入——租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经营租赁收入。(2)实际收到租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贷:应收经营租赁款/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