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同学
老师,我想问一下 ,租赁章节 租赁付款额 包括的是担保余值的全部,还是只包括承租人承担的担保余值部分。比如担保余值10,承租人承担6,独立第三方承担4.预计资产租期满的时候价值为0.那么租赁付款额包含的担保余值是6还是10?
展开八九同学,你好,关于那么租赁付款额包含的担保余值是6还是10? 我的回答如下
认真的同学:
根据教材和准则的概念表述:租赁付款额中的担保余值可能的支出,是在承租人担保余值6的基础上,预测担保人可能因此发生的支出,假如可能发生的支出是3,那3计入租赁付款额。
计入租赁收款额的担保余值,包括第三方和承租人担保的余值。
你理解一下?有疑问,继续交流,加油~!
以上是关于租,租赁付款额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八同学:
是这样老师,我昨天做练习册有一道多选题的一个选项,承租人的租赁付款额应该包括,有一个选项是与承租人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我觉得这个选项是不选的,但是答案选了 所以我就很好奇 老师觉得这个选项对嘛?
展开八九同学,你好,关于那么租赁付款额包含的担保余值是6还是10? 我的回答如下
认真的同学:
是的,与承租人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计入租赁付款额的说法,是在老准则下明确说明的,需要计入付款额。在新的准则下,没有明确说明这一点,并且新准则下计入租赁付款的担保余值,是承租人估计的可能支出。
新准则下,计入租赁付款额的担保余值相关规定如下:
租赁付款额,是指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5)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根据应用指南:担保余值,是指与出租人无关的一方向出租人提供担保,保证在租赁结束时租赁资产的价值至少为某指定的金额。如果承租人提供了对余值的担保,则租赁付款额应包含该担保下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它反映了承租人预计将支付的金额,而不是承租人担保余值下的最大敞口。
也就是说,并没有说明承租人计入租赁付款额的担保余值是与出租人无关的一方,提供了担保情况下,承租人可能的支出。
所以严格来说,这一个可能会计入,但是不一定是全额计入,而是因为该担保,承租人可能的支出。即便是承租人自己提供了担保,也不一定是全额计入,因为不一定实际支出这么多(例子见我们上文举出的)。
这一个点,理解即可。因为是刚刚颁布的准则,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有很多问题,有待进一步明确。比如如果这样依据估计计入租赁付款额,承租人可能完全不对担保余值计入付款额,因为预计无需支出相关担保金额。这就不符合准则本意了。
加油,深入思考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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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支付短期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属于经营活动。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学员你好,投资性房地产改扩建之后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不转入在建工程,继续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
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表现在:作用不同、权益体现不同、租赁程序不同、租赁期限不同、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
(1)出租人确认各期租金收入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经营租赁款/其他应收款;贷:主营业务收入——租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经营租赁收入。(2)实际收到租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贷:应收经营租赁款/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