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力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实现监管转型、完善市场功能和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的当下,打击内幕交易将持续呈现高压态势。中国证券报认为,铲除内幕交易毒瘤,在监管部门下狠手、出狠招的同时,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处罚标准,让内幕信息知情人不敢违法违规;完善防控机制,强化信息披露,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挤压内幕交易空间,让内幕信息知情人不能违法违规。
 
  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日趋活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也相当活跃,内幕交易案件保持在高位。内幕交易侵蚀和破坏了市场的“三公”原则,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若不铲除这一毒瘤,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进程都将受到影响。以内幕交易的重灾区并购重组为例,一旦信息泄露或泄露范围比较广,不仅会影响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进程,甚至可能导致并购重组失败。
 
  资本的逐利本性决定了资本市场的违法行为具有伴生性,除了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大稽查执法的力度,还要深化证券监管部门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合作,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从而增强严打的效果。铲除内幕交易毒瘤,政策之手还须往更深处、更严密处发力。
 
  首先,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处罚标准、提升违法违规的成本,使内幕交易真正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我国证券法明确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然而,以身试法的内幕交易行为人依然在出现,背后除了一夜暴富冲动和成为漏网之鱼的侥幸心理,违法成本偏低也是重要原因。当前市场存在证监会对一些案件处罚较轻的质疑,其实真正原因是法律规定的处罚标准没有达到市场的预期。在证券法将要大修之际,这方面内容应得到完善与加强。
 
  其次,应完善防控内幕交易机制,挤压内幕交易空间,让内幕信息知情人没有机会成为内幕交易行为人。为防控内幕交易,证监会已经建立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对容易引起内幕交易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采取了“异动即调查、立案即暂停、违规即终止”等规制措施,交易所的监控机制能够运用大数据发现内幕交易,这些举措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违法者的可乘之机。未来要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强化信息披露。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上市公司董监高的行为。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市场配置资源的前提是市场功能能够得到正常发挥、有效发挥,而打击内幕交易正是要剔除干扰资本市场运行的非正常因素,这是增强投资者信心、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引导长期资金入市的必要举措,也是监管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应有举措,更体现监管部门为改革保驾护航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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